長期以來,“農民工”已經成了人們對農村進城務工人員的習慣性稱呼。“農民工”一詞不僅習見于日常,也出現在官方文件里。要求取消“農民工”說法的聲音也一直存在,曾有三農問題專家指出,農民本來是一種職業,但“農民工”一詞已經把農民界定為一種身份了。城市對鄉村的排斥產生的等級觀念歧視,在這個詞語上表露無遺。
“農民工”的稱謂固然存在不妥,更加不妥的還是,城鄉二元化制度藩籬制造的事實上的不平等。“農民工”稱謂的背后,社會對農民工群體在現實生活中的諸多歧視與不公,才是真正需要正視的。廣東人社廳放寬農民工積分制入戶條件,將基層公務員的崗位向他們敞開,對農民工來說,這種致力于消除歧視和不公的具體做法,比名義上廢除“農民工”稱謂更有實際意義。
從公平正義的角度看,對這一稱謂的習慣性使用,背后還須包含這樣一層邏輯預設:新稱謂的每一次使用,都是在逐步滌盡這個名詞所折射的不公。在詞語變遷之外,城市必須以更加開放融合的姿態容納農民工。觀察新聞敘事勾勒出的現實陰影不難發現,農民工的命運實際上只有一個字:“難”,討薪難、看病難、孩子上學難,春節返鄉難……面對既存的城鄉制度困境,以及歷史造成的城市紅利,城市不應坐享制度傾斜帶來的既得利益,而放棄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根據國家統計局年初發布的數據,2004年外出農民工數量為1.14億人,到2011年外出數量發展到1.58億人,越來越多的農民工像候鳥一樣奔波于鄉土和城市之間。囿于制度和歷史的原因,面對一個如此龐大的社會群體,保護他們的權益,怎么強調也不為過,且顯得日益迫切。然而,大部分城市目前對外來工還沒有具體的接納制度,如缺乏住房公積金、不能享受經濟適用房等政策,使他們很難在城市真正定居下來。零點調查近日公布的報告顯示,2004年認為自己是城市一分子的農民工比例為67.2%,2011年這一數據下降為57.9%——農民工的身份認同更顯焦灼。
進城務工人員背井離鄉,已經逐步接受了城市的生活方式,無論在文化上還是心理上,均已不容易退守農村,城市有責任營造一個合理的制度環境,將農民工轉化為穩定的產業工人和市民,別讓農民工在農村和城市之間進退失據兩頭踏空。同時,還應注意關心農民工生存之外的其他生活需求。有些工地的農民工,連一臺電視機都沒有,缺少最基本的文化娛樂,節假日無法返鄉的農民工,甚至缺少探親的獨立房間。沒有人是孤島,每個人都是大陸的一片。城市必須真正與農民工同舟共濟,別等到用工荒才想起農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