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時評人黃晨灝先生在成都草金立交橋看到一幕,當被罰司機問沒有看到不準逆行標志時,一位編號為“4131”的警官惡狠狠的說,“交了罰款你就知道了。”見此情況,黃先生很生氣說,老百姓難道不可以監督交警的工作嗎?這位警官卻大聲對他說,“老百姓沒有資格監督交警的工作!”(2月9日中國企業新聞網)
路見不平,任何人都應該站出來說句公道話,對于部分公務員的亂作為進行質問更是在情理之中。一句“老百姓沒有資格監督交警的工作!”暴露了某些警官的官老爺作風,難道“主人”就沒權力監督公仆?
人民警察為人民,這是一句大家耳熟能詳的宣傳語。中國警察和美國警察不一樣,前面多了一個“人民”,這就給中國警察賦予了更廣泛的意義,不僅要承擔公務員的義務,更要為人民服務。即便不提為人民服務,僅僅是一般公務員,也是受人民委托管理公共事務,是人民公仆。拿的是納稅人的錢,必須要忠于事,哪里有仆人不接受主人監督的?
警察是執法人員,是公權的具體操作者,所有的執法行為都應該在守法的范圍內按章行使。任何沒有依據的執法行為,都是不是合法的。成都草金立交橋在修繕時期,本來出城有兩條道路,現在輔道出城路也沒有,這勢必給民眾出行造成諸多不變。在入口不設置警示標志,卻在出口處罰,多少有些“釣魚執法”的味道。
其實,站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角度,只要當地警察將現有的道路稍微進行調整,變單行道為雙行道,人們出行之苦就可迎刃而解。即便此處確實不能走,也要給過往的車輛標注出最合理的出行路線,這樣才更能體現“人民警察為人民”的宗旨。而事實上,某些警察為了謀求更多的執法黑利益,使權力尋租最大化,在設置警示牌這類問題上動足歪腦筋,想進壞點子,委實人民眾心寒。
嚴格執法、熱情服務,這是當年江澤民書記給濟南交警的題詞,同時也號召全國交警學習。而嚴格執法、熱情服務在成都交警一分局部分警官的眼里,卻都成了浮云。思想不端正,勢必影響行動。一支不知道“我是誰、為了誰、依靠誰”的警察隊伍,根本無法正確為民辦事,這些人不能體表人民執行公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