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城市化是先進行工業化的發達市場國家的城市化模式。當時,城市化與工業化基本上是同步的,缺乏統籌安排,也沒有科學的城市規模概念,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并未被城市領導層所考慮。等到發現居民的生活質量下降等問題時,已為時過晚,要改變城市現狀已經不易。后起的工業化國家,即使認識到城市化的弊病,想避免,但需要大筆公共投資,往往力所不及。結果,無論在先工業化和先城市化的國家還是在后起的工業化國家中,都發生了所謂的“城市病”,即農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城市中出現了棚戶區或貧民窟,環境惡化,過分擁擠,失業激增,社會治安欠佳,以致出現了“反城市化”傾向,即窮人繼續涌入城市,富人紛紛遷離城市,搬到郊區甚至鄉村居住。
在某些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城市化率高達9O%以上。城市化率,在經過二百多年的工業化和城市化之后,至今已經沒有重要意義,也很少再被人們關注。這是因為:
第一,如果某個國家至今仍舊存在城鄉居民權利不平等和身份限制,那么城市化率可以反映社會等級的存在。但在現階段,在本國公民權利平等和身份限制已消失的條件下,城市化率就沒有什么意義了。
第二,如果某個國家至今仍舊存在公共服務因城鄉而異,或存在城鄉社會保障的非一體化,那么城市化率可以反映社會保障一體化方面尚存在的城鄉差距。但這樣的例子已經不多。
第三,由于國內交通運輸條件的日益完善,再加上通信手段的方便,以及運輸成本、信息成本的降低,土地價格的地區差距的存在,所以城市化率高不一定反映工業企業必定趨向于集中,而很可能分散于城區以外的農村。
傳統城市化模式是不適合中國國情的。根據中國國家統計局的資料,迄今為止中國的城鎮化率略高于50%。但據研究中國城鎮化的專家的意見,中國目前的城鎮化率還不到50%。理由是,中國至今仍存在城鄉分割的二元戶籍制度,城鎮中一些農民工雖然在城鎮中已是常住人口,但農民戶籍未變,身份仍是“農民”,不能同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所以城鎮化率對于現階段的中國仍有意義,這反映了城鄉一體化程度的不足。
從另一角度看,如果中國要達到西方發達國家的城市化率,即90%以上的人口集中于城市,那么城市居住條件必定惡化,居民生活質量必定下降。即使城市會因人口的增加而新增不少服務業就業崗位,但就業機會依然滿足不了涌入城市的農民們的要求。
因此,中國必須走適合中國國情的城鎮化道路,即中國城鎮化分三部分:老城區+新城區+農村新社區。
以下,讓我們按這三個組成部分分別予以論述。
二、老城區的改造
老城區是指已有的城區,它們有的在工業化以前很久就存在了。工業化開始后,在這里建設了一些工業企業,老城區規模不斷擴大,居民日益增多,街道狹窄,人口擁擠。隨著工業企業的建立,商業和服務業也發展較快。
老城區的發展方向是改造。由于工業企業已經造成了環境污染,所以一定要設法把這些工業企業遷出老城區。近些年在老城區推行的“退二進三”的做法,是正確的。“退二進三”是指,第二產業遷離老城區,第三產業進入老城區,使老城區成為商業中心、服務業中心和居民區。老城區有不少過去的建筑物,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加以維護、修整,保留下來,作為文化遺址。某些街道也應當完整地保存,顯現當年的風貌。
老城區改造和環境治理過程中,應當關注棚戶區的拆遷問題。這些棚戶區是工業化前期建立的,房屋質量差,棚戶區的居民生活質量差,而且居民多數是貧困的、教育程度低的。他們之中,有些是退休工人和下崗工人,甚至是無業的。由于無業人員多,所以社會治安狀況不佳,犯罪率偏高。
拆遷棚戶區在某些城市老城區改造過程中已經積累了經驗,這就是把新城區建設、招商引資、老城區改造三者結合在一起,重新規劃。根據某些城市的做法,大體上是這樣的:
先在新城區的一塊空地上蓋成一批標準的、建筑質量合格的居民樓,讓棚戶區的住戶遷過去,把周邊的公共設施建設好,如公共交通、孩子上學、環境衛生等問題一并得到解決,讓遷入的居民生活安定。
再通過招商引資,或者在新城區建立工業企業,或者在老城區內原棚戶區的地址上建立商業、服務業企業,以安置棚戶區的失業人員。
如果失業人員愿意自謀職業,也可以扶植他們自行創業,如從事個體工商戶或創辦小微企業。此外,他們還可以在新城區的居民區內從事家政服務、保潔、保安等工作。
棚戶區內還居住了一些從農村來的務工人員,可以在拆遷棚戶區的同時,讓這些常住于城市并有穩定職業的人員(包括開店的、有執照的攤販等)轉入城市戶口。由于這些人遲早要成為城市居民,不如乘拆遷之機把戶籍問題一并解決了。
三、新城區
新城區一般在城市郊區,它們可能是由工業園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創業園區、物流園區等等演變而來的。這里工廠林立,基礎設施完善,有發展空間。
新城區不僅有企業,而且也有常住的居民。這些常住的居民,或者是原來的農村居民,或者是鎮上有農村戶籍的個體工商戶等。在一些鎮并入老城區的同時,也有一些鎮并入新城區。由于有了常住的居民,再加上有新建的工業企業的職工,所以新建的城區除了工業園區以外,還會有商業區、服務區和居民區。
對新城區來說,最重要的是工業企業進園區。這對工業企業有四個好處:一是,這里的基礎設施完善,交通運輸便利,可以減少成本。二是,污染源集中,便于監管,便于治理。三是,許多工業企業都設置在工業園區內,便于信息交流,也便于工業企業獲得新的商機。四是,政府的服務到位,通過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工業企業可以及時得到政府的服務、幫助。
新城區往往是新興產業的立足地。新興產業的增長速度是快的,這是對城市經濟增長率和財政收入的巨大支持。
新城區,無論是在原來的空曠地帶建立起來的,還是以鎮為依托發展起來的,一般來說,歷史所留下的包袱都比老城區要少一些。這正是新城區的優勢所在。同時,新城區的就業機會要比老城區多。新城區也完全有可能成為各類技術工人、專業服務人員的職業技術培育基地,成為向新城區自身和老城區,甚至其他城市的老城區和新城區輸送各類技術工人、專業服務人員的源泉。
四、農村新社區
現在各地都在興建社會主義新農村。在不少地區,社會主義新農村是在原有的自然村基礎上通過舊房改造而成的,也有的是在原有的自然村附近的空曠地帶建成的,原有的舊房在居民搬遷后被拆掉,土地經過整理,重新變為耕地。無論以哪一種方式建成的社會主義新農村,都是農村新社區的起點。
農村新社區的進一步建設,一般有五個內容:
第一,農村新社區要實現園林化,成為綠樹成蔭、花草茂密的適合居民居住的居民區,而不能只以蓋好幾幢高樓為目標;
第二,農村新社區要成為環境清潔的居民區,實現污染防治、垃圾回收和利用、符合低碳節能要求的居民區;
第三,農村新社區一定要實現公共服務到位,建設衛生院、托兒所、幼兒園、小學、養老院、公共交通、自來水、通信、文化室、安全保衛等相應設施,使得農村新社區內的公共服務與城區的公共服務基本上相同;
第四,在社會保障方面,農村新社區應當及早實現城鄉一體化,不存在農民與城區居民的身份限制;
第五,在社會管理方面,農村新社區應實行民主管理制度,社區管理機構的負責人由社區居民選舉產生,社區居民也可以罷免不稱職的負責人。
在實現上述各項要求之后,村級自治就改為社區自治,農村新社區成為基層單位,也就納入城鎮化。城市居民和農民之間的權利平等了,身份限制不再存在了。
農村新社區居民的就業狀況是多樣化的,因地而異。在調查過程中,我發現各地有不同的做法。
例如,在某些地方,由龍頭企業牽頭,把農民組織起來,農民把土地入股到龍頭企業。龍頭企業在這些土地上按土壤的性質,有的種果樹,有的種糧食,有的種葡萄,有的種飼料。在建設用地上,蓋起了各種工廠,在草地辦起了牛羊飼養場,此外還辦了養豬場、養雞場等等。農民愿出外打工的,聽他們自愿。不愿外出的,把農民分配到工廠當工人,或到果園、葡萄園、糧田、飼養場工作。這樣,每個農民每年按股分紅,每月還有工資可得。龍頭企業還建起了宿舍區,按社區模式管理,分配居民居住。公共服務設施也由龍頭企業興建。這又稱“公司+社區+農戶”模式。我們在山東煙臺市就見到這種模式。
又如,在某些地方,由農民專業合作社牽頭,把農民組織起來。農民專業合作社有的專門生產茶葉,有的專門生產西瓜,還有的專門生產柑橘等等。同時,也由農民專業合作社牽頭,把農民組織起來,或改造舊民居,或在附近的空曠地帶新建居民區,使農民遷入居住。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組織生產,而改造后的舊民居或新建的居民區,則由住戶選舉的村委會或社區管委會管理。這是一種“農民專業合作社+社區+農民”的模式。在這種模式下,農民專業合作社與龍頭企業之間訂立合同,由龍頭企業提供技術,提供生產資料(如種子、化肥、灌溉機械),并統一收購產品,經營銷售。我們在重慶市的江津、長壽、梁平等地見到過這種模式。
再如,在某些地方,在市縣政府或鄉鎮政府的主持下,在把農民組織起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過程中,給農民一定的建房補助,動員農民自建新房,或改造舊房,政府再投資建設公共設施,并在這里實行社區式的管理。農民則轉向專業化的生產,如每家都有蔬菜大棚、草莓大棚,精耕細作,產量高,收入增多。生產由各戶自己負責,社區則組織專業的運輸隊,幫助農民把產品運往農貿市場去銷售,或者,社區把這一帶改造為旅游點,農民辦農家樂,或婦女制作手工藝品,吸引游客前來選購,也包括購買新鮮水果、蔬菜、土特產等。這又是一種模式,可以把它稱為“社區指導下的農民自營模式”。我們在貴州畢節市見到過這種模式。
還有另一種模式。這就是在某些地方,在市縣政府或鄉鎮政府的主持下,在把農民組織起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過程中,幫助農民集體創業,如全體或大部分農村勞動力從事工業、建筑業、物流業的工作。生產由農民組織的公司和民選的公司董事會負責經營管理,生活則由社區統籌安排,社區管委會負責人同樣是民選產生的。可以把它稱為“社區指導下的農民集體經營模式”。我們在天津市濱海新區見到過這種模式。
農村新社區的模式肯定不限于上述幾種。各地正在根據本身的情況,繼續探索。這也是很自然的。應當把不同模式的涌現和不同模式的并存,看成是適合中國國情的城鎮化過程中的正常現象,而且是一種可喜的現象,因為這種現象的出現正是調動了民間蘊藏已久的積極性的結果。
五、農民和城市居民無身份差別和權利平等
根據以上的論述,我們已經說明適合中國的城鎮化由三個部分構成,即老城區+新城區+農村新社區。
有些專家同意這三部分構成中國城鎮化的設想,但他們有一個疑問,這就是:老城區和新城區可以納入城鎮化的范圍,但農村新社區納入城鎮化范圍,似乎有些不妥。他們說:如果把農村新社區納入城鎮化的范圍,豈不是自相矛盾?難道農村與城鎮可以合而為一嗎?這個疑問不是沒有道理的。
我的解釋如下:
中國的城鎮化是一個相當長的過程。在城鎮化推進過程中,開始時,甚至較長時間內,城鄉分割的二元戶籍制還不能立即取消,城鄉居民的身份差別和權利不平等還會繼續存在,在這個階段,從中國實際情況出發,老城區和新城區都有常住的農村人口,農村新社區更不必說了,農民成為新社區居民中的絕大多數,甚至是全部。根據前面的分析,使用“農村新社區”一詞是適合實際情況的。
進入老城區和新城區的居民,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這些常住于新老城區的農民,遲早會轉變為有城市戶口的居民。這是總的趨勢,誰也無法改變。至于在農村新社區居住和工作的農民,隨著新社區經濟的發展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完善,特別是隨著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的進展,新社區中的農民遲早也會轉為城市戶口。
說得更確切些,在中國城鎮化過程中,城鄉二元戶籍制度一定會走向全國戶籍一元化。城區和農村不再有居民身份的差別,也不再有城鄉居民權利的不平等。到了那時,可以把“農村新社區”改稱為“新社區”,前面不必加上“農村”二字。
從這個意義上說,中國的城鎮化實際上恰恰體現了雙重轉型的特征。中國的雙重轉型是指:這種轉型既是“發展轉型”,又是“體制轉型”。“發展轉型”意味著由農業社會過渡到工業社會。“體制轉型”意味著由計劃經濟體制過渡到市場經濟體制。自1979年改革開放以來,這兩種轉型在中國是重疊的。所以中國的城鎮化完成之日,正是上述雙重轉型成功之時。破除城鄉二元戶籍制度可能是雙重轉型中具有關鍵意義的一段。中國城鎮化唯有走適合國情的道路,才能實現城鄉居民無身份差別和權利平等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