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過去十年中, 福建省的人口只有廈門和福州在增長。廈門現在常駐人口是350萬,實際上已經到了510萬,福州人口的比重和居住量也都在上升。除此之外,福建省的閩西閩北閩東地區,人口都是在下降的,但是城市建成區面積卻在上升。而在人口出現增長的福州市八縣五區中,卻又是五區人口在上升,八縣的人口在減少。”
城鎮化催生的經濟需求正在以各種方式進行論證,而在近日舉行的2013中國宏觀經濟高層研討會暨中國季度宏觀經濟模式(CQMM)春季預測發布會上,廈門大學宏觀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文溥提到的“福建現象”卻顯示,已經進行的城鎮化改革正在提示我們,城鎮化不僅是把城市建成區域擴大,沒有配套改革,“新城”恐變“空城”。
城鎮化對于現有政策思路有哪些沖擊?城鎮化需要怎樣的政策變化?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張平、 國務院研究中心研究員李善同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城鎮化應更多視為結果指標,政府在其中更應當是適應和實現職能的接軌,而并非直接推動。
市場主導
《中國經營報》:目前城鎮化也被很多地方政府視作新一輪經濟增長的引擎,關于城鎮化的頂層設計規劃也預計在兩會之后出臺,城鎮化究竟應該由政府來主導,還是應該由市場來主導?
李善同:城鎮化是工業化和城市的接軌,是發展的過程,強調的更是接軌和過程。所以不存在誰主導的問題。工業和農業在效率方面有很大的差距,所以必然會帶來人口向城市轉移,我們現在的城鎮化是一個必然趨勢。政府在這個中間做什么呢?是掃清很多的障礙,而不是說政府在推動城鎮化。如果說理解成政府去推動城鎮化的話,可能會帶來很多很多問題,所以應該正確理解城鎮化,城鎮化率是一個結果指標,不是手段或者是抓手。
張平:中國首先是通過開發區補充地方財政的方式,進行了一次很大的工業化推進,從而有了積累人口聚集的過程,當時城鎮化的過程是良性的。但是發展到今天,過去那種城鎮化方式正在導致市民與企業之間產生一些矛盾,甚至出現“去工業化” 的呼聲。另一方面,現在的城鎮化好像也不需要工業化,自己賣地就可以發展。這說明原有的工業化模式和產業的發展模式在這個階段有了一個很大的不適應。 解決第一個問題,城市的發展一定要依托于產業市場的發展,不管是通過制造業,還是服務業。
第二,工業部門要想跟城市化相融合,一定要升級,這是未來城市化與產業發展融合問題的一個很大的研究課題。
無產業不城鎮
《中國經營報》:現在進行的城鎮化與之前有哪些不同?
張平: 一個地方政府招商引資,按理說政府、企業、居民都該非常高興,因為居民可以實現就業,政府可以得到稅收,企業可以得到發展,這就是之前工業化的邏輯。但是現在因為可能的污染竟然出現了抵制,這說明城鎮化正在出現新的訴求。即城鎮化過程中利益主體目標多元化,出現了利益的分化。
但我們的稅制全部是向工業部門征稅。一邊征稅基礎全是工業部門,但是同時城市又要“去工業”部門,就形成了一個現有財稅以及納稅主體,與享受社會福利主體的徹底的分離。這一點使得我們要深思城鎮化現在到了哪一步?先工業化,后城市化,所以城鎮化發展的第一階段是需求拉動型的城鎮化。而城鎮化率超過50%以后,城鎮化角度下的財稅大調整,已經不是一般的財稅調整了,而是整個財政轉型。要從工業化為基礎的征稅體制向著以城市市民為基準的城市征稅體制進行一定的轉型。
目前對于城鎮化的討論,多從需求角度分析每年城鎮化一個百分點能拉動多少投資,拉動多少社會福利等等。未來如果城鎮化僅說需求建設,不講它與工業部門和產業的相容性,不探討城鎮化與產業發展的相容性,城鎮化就是無源之水。現在看到大量的三四線城市中,更多的就業者仍移向有就業崗位的地方,勞動力總量下降以后,可能全是“沉默”的城市,因為建城之時沒有想到跟產業供給的相互配合。
李文溥: 城鎮化是工業化或者非農產業化的接軌,工業化本身就是一個市場過程。 從經濟發展來說,城市應該有一定的規模,因為只有在10萬人規模以上,才可以最低限度的差別發展。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任何靠政府去超越發展過程的做法,可能是會有問題的。 當一個國家城鎮化率到了50%以上的時候,出現的趨勢是什么?我認為要把小城鎮和都市圈化結合在一起進行。否則,如果只是把城市建成區面積擴大的話,這個投資的浪費將可能是巨大的。
政策供給思路調整
《中國經營報》:新興城鎮化建設對于現有政策思路有哪些沖擊?
張平:從政策供給看,已經需要一個與城鎮化配套的財稅體制改革。
首先,強調建立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匹配。1994年分稅制改革之后,中央財政收入增加、地方財政收入下降,但是地方財政支出并沒有減少。解決了收入的集中,但是沒有解決集中問題,因而地方財政盈余都是負的。地方實施了一系列的土地財政補償制度。比如賣土地的直接土地財政,都是我們看到的補償方式。
其次,構建地方稅體系,即地方以城市為主體,有地方主體的稅收。隨著“營改增”的推進,就意味著地稅局的主稅種沒有了,所以地方一定要開拓地方稅制的稅種。根據全球的地稅的總稅種征收慣例,基本上涵蓋:財產稅,包括房產稅,遺產稅;消費稅以及個人居民綜合所得稅,這些直接稅都將是我們看到的新的形態。
這類以城鎮化為基礎的稅制,將是一個很重要的改革方向。過去我們在工業化階段強調只對企業征稅,我們的所有稅90%來自于企業,只有6%的個人所得稅。未來的城鎮化是什么?居民的納稅要與享受的社會福利權利相匹配,這是未來稅制一系列重大的調整。這些調整是基于城鎮化的調整,只有構建地方稅的體制向個人開始征稅,才有可能真正的為企業減稅,也才有可能建立一個與城鎮化程度相匹配的收入與支出的配套福利制度 。
而且,一旦個人在開始直接納稅以后,個人要求政府更多透明度,而且要極大地降低政府的轉移支付。所以新的城鎮化帶來的稅收調整和整個的改革,在2014年要適應城鎮化調整,將會進行一系列的改革,通過這些改革能夠處理好轉變政府的目標和政府的行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