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跑了濟南幾家公園發(fā)現(xiàn),不少公園里都有會所、餐館。11日下午,記者在泉城公園轉了一圈,僅餐廳和酒吧就看到了十幾家。老號海仙酒家、鼎鼎香、荷塘月色……招牌都頗為醒目,適逢周末,生意也都不錯。記者看到,有市民正在海仙酒家辦婚宴,很是熱鬧。而大明湖、千佛山公園內的餐廳、會所也不少,潤澤園、綠景緣會所……人均消費都在二百元以上。(大眾網5月13日)
公園作為廣大市民工作之余休閑放松的公益性場所,卻出現(xiàn)一些以營利為目的的餐館、酒吧和會所,不少會所人均消費都在二百元以上。占用公共資源的不只是餐館酒樓,還有一些KTV、婚紗攝影店等也在擠壓著本就不充裕的公共休閑場所。面對公園里的這些奇葩景象,休閑放松的市民作何感想,公園管理方面又該如何應對?公益屬性被嚴重侵蝕的公園,,是否還是真正的公園,能否充分發(fā)揮為市民提供休閑放松場所的主要功能?
或許,在公園里建設一些與市民休閑需求相關的配套措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這些服務性配套措施的原則,首先不能侵蝕作為公共資源的公園的公益屬性。既然是配套措施,就要服務于公園的整體功能大局,要以滿足廣大市民的基本需求為主。在這個方面,我們看不出人均消費二百元以上的餐館酒樓是如何體現(xiàn)公共資源的公共屬性的,甚至有些淪為私人會所的設施,更是將公園的公共屬性破壞殆盡。這顯然不只是思想認識方面的問題。
眾所周知,公園里環(huán)境大都比較怡人,而這怡人的環(huán)境應該由社會公眾共享。一些營業(yè)性場所尤其是私人會所將公共環(huán)境圈占,使得公園的優(yōu)美環(huán)境為一些有資格購買服務者所獨占,這就侵占了公眾對公共環(huán)境資源的享有權。將公共資源圈占以營利,無疑是對公共權益赤裸裸的侵害。一個巴掌拍不響。只是餐館酒樓有占用公園的需求還不夠,這種需求還必須得到公園方面的供給回應。公園里能開酒樓餐館建私人會所,公園管理方面的問題也須重視。
作為一種休閑型公共服務,建設公園不像投資建廠那樣可以得到看得見摸得著的投資收益回報。文化休閑服務不僅無法產生實惠的GDP,而且平常亦需投入不菲的管理費用,這就使得一些地方由于各種原因對公園投入難以承擔起平時的管理和養(yǎng)護,一些公園不得不自力更生解決問題,這就使得公園這種公共資源帶上了一層朦朧的營利色彩。這種基于現(xiàn)實窘境的利益考量,凸顯出當前休閑公共服務方面的瓶頸。這與一些地區(qū)的政績觀也有不可割裂的關系。
風景名勝區(qū)建別墅,公園建高檔會所,都是公共資源公益性被私有化的產物。同風景區(qū)不能建別墅一樣,公園建高檔會所引起社會指摘,警醒公共部門要住堅守住公共資源的公益性底線。就“公園建高檔會所”來看,不論借口幾何,公園作為公共資源的公益屬性不能喪失。近期有關部門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園建設管理的意見》,強調要確保公園的公益屬性,嚴禁從事任何與公園公益性及服務游人宗旨相違背的經營行為,對那些在公園內設高檔餐館茶樓會所、變相經營“園中園”、占用公園綠地等問題明令禁止。這無疑是讓公園回歸公益屬性的積極舉措。但這只看到了一方面。問題的另一面是,要徹底斷絕公園“讓渡”公益屬性的違規(guī)行為,提供更加優(yōu)質的公共服務,擴大對公園等休閑型公共服務的投入必不可少。改變公共文化、休閑服務在投入方面的捉襟見肘,讓公園等公共服務能夠不必為缺錢導致疏于管理而發(fā)愁,才能真正使其回歸公共服務的公益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