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一周內,深圳在一個安居商品房分配入圍名單公示中,連續出現失誤,先是69戶殘疾人家庭被公示入圍了,又被更正說弄錯了;接著,公示名單里出現了一名5歲男童和一名3歲女童被列為“后備級人才”,另一名2歲兒童更被注為“杰出人才”。為此,深圳市住建局兩次分別做出道歉,并稱屬于“技術上的失誤”。(見 2013年6月16日中國廣播網)
深圳在安居商品房分配入圍名單公示中連擺烏龍,申請家庭有一定責任,即在填報信息的時候,將共同申請人未成年子女在人才類型一欄,填報為后備型人才或杰出人才。例如,申請人彭先生,并不知道后備級人才到底是什么,只是因為填表時要求不能有空白,便把他一家3口包括8歲孩子都注了“后備級人才”的字樣。而深圳市住建局在公示是時,則是原封不動地照搬。
但是說到底,還是主管部門的責任。深圳市住建局稱屬于“技術上的失誤”并非假話,確實有這方面的原因,即資格候審制度還存在漏洞。在要求申報家庭要如實填報自己的信息,即誠實申報的前提下,主管部門假定這個信息是真實的,公示以后再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核查,加之有些申報家庭作假或填寫隨意性,進而導致出現幼兒成了“后備級人才”、“杰出人才”的令人啼笑皆非的現象。
更主要的問題,無疑是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責任心問題。申報家庭在填報時,除了少數人為了申報成功有意弄虛作假外,與有些人對人才概念或者填報規則不清楚有很大關系,就連住建局官員回應中用詞也含糊不清,說明對什么是“后備級人才”或“杰出人才”概念和標準界定不明確,沒有通過宣傳使申報人弄清楚。至于把沒有入圍的69戶殘疾人家庭列入入圍予以公示,則純屬工作人員工作粗枝大葉造成的。以家庭申報信息為基礎的“先公示、后審核”的資格候審制度,明顯屬于設計上的漏洞,當然也是責任心問題。盡管這些情況算不上大問題,但反映出來的各級政府機關普遍存在的作風粗疏傾向性問題,卻值得重視。
根據國家部署和“十二.五規劃”,各地正在抓緊建設保障性住房。它的分配,牽涉到困難家庭的切身利益,需要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增強責任心,認真細致操作,以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從這個意義上講,各地應該引以為戒,避免發生保障房公示連擺烏龍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