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城市都有人口規模的目標,北京10年前制定的目標是到2020年人口達到1800萬,而據2012年的統計已超過2100萬。下一步,城市規劃中有關人口的總規劃如何制定,人口總量如何制定是一個需要多方衡量論證的事情。據了解,相關部門已經開展了關于北京實施居住證制度的調研工作。將借鑒廣東、浙江等地做法,加強和改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提升社會建設和城市管理工作水平。(1月14日《新京報》)
坦白而言,對于北京這樣的大型城市而言,人口之多、管理之雜、房價之高,已經達到了“不宜人類居住”的地步。但即便是這樣,因為北京的資源多、機會多,越來越多的年輕人,仍然選擇加入浩浩蕩蕩的“北漂”大軍。城市的管理者,面對無法破題的“城市病”如霧霾、堵車和逢雨便澇也是愁上眉梢——控制人口事宜就便擺上了桌面。
“自由遷徙”說的永遠是候鳥,而不是國人;完全放開北京的戶籍,可能引發的是北京人口的幾何倍數增長,這自然很不現實。但是,只管理、不服務的暫住證制度,已經飽受詬病,不僅僅加劇了城鄉二元戶籍體制下的身份歧視,還導致了社會的不公。在北京居住了一二十年,卻還是“暫住”,聽起來就是個“中國式笑話”。于是乎,在暫住證和戶籍制度之間,也便發明了居住證。
居住證,當然有其進步意義。就上海、深圳等已經實行了此制度的城市而言,居住證制度在當下這種戶籍制度之下,最大程度上還原了城市福利的公平。而北京市相關負責人也表態,“居住證制度可以附載社會服務功能,比如與社保福利掛鉤”。同時,居住證如果開始實施,意味著為1984年開始實施的“暫住證時代”畫上了句號。這都是值得稱贊的地方。
但是,居住證畢竟不是戶籍。在北京獲得居住證,雖然能夠在某一些福利方面可以等同于北京市民,但是,居住證代表的仍然是“二等公民”。關于居住證,也便產生了這樣一個悖論:如果居住證能夠被賦予和城市戶口一樣的社會福利,那么,居住證也阻擋不住全國人民往北京涌入的勢頭發,即便房價再高,也是一往無前;如果居住證不能解決更多的福利問題,則可能就是暫住證的一個更名,在實際中,也確實沒有多少意義。
說得好聽一些,居住證是“最不壞”的一項選擇;說得難聽一些,居住證制度就是一項“好人主義”下的畸形改革,既打破不了現行的戶籍制度窠臼,難以實現真正的社會公平,也可能無法肩負起控制城市規模的重任?;蛘撸部梢赃@樣說,居住證制度,非常符合我國的中庸思想,管理者既不想得罪城市原有居住者,也不想得罪新遷入者。
城市之所以有大小之別,有先進和落后之分,在于城市與城市之間的資源分配不均。不是說,每個城市都應該獲得同樣的發展機會,或擁有同樣的發展規模,也不是說市民都應該有同樣的收入,而是說,城市中的每一位市民和居民,都應當擁有同樣的權利和福利。比如說,在北京市的高考生,能夠上北大清華的幾率,不應該比其他城市高,各種醫療資源也不應該過于集中。唯此,社會才能更加公平,城市規模才有可能達到“大河有水小河滿”式的共同發展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