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龔瓊)記者今日從成都房協官方獲悉,成都市政府最新出臺的文件顯示,自6月1日起,成都市調整災后重建的落戶政策,規定購房滿90平以上住房且繳納社保滿一年以上才能落戶。而在此之前,在成都購買落戶政策規定,外地戶口落戶,需要購房滿70平米且繳納社保滿一年,才能在購房之后進行落戶。
文件顯示內容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執行促進災后重建和經濟發展有關購房入戶政策。
二、在成都市行政區域購買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且在我市依法參加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市外人員,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請登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戶口。
三、購買商品住房時間以在房管部門進行合同備案登記的日期為準,購買二手住房時間以在房管部門進行房產買賣過戶登記的日期為準。在本通知正式頒布執行之日前已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進災后重建和經濟發展有關購房入戶政策執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執行。以前頒布的相關文件,涉及購房入戶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內容,以本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