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5月13日訊 中國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三階段監測及信息發布工作將進入實施階段。中國環保部9日印發實施方案要求,我國將有17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開展對包括PM2.5在內共6項污染因子的監測。
環保部表示,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三階段監測及信息發布的城市包括兩部分,其中一部分是,已于2013年投資建設的48個城市。
按照環保部規定,這48個城市要提前完成所有監測點位儀器設備安裝并開展試運行,按空氣質量新標準要求開展監測并發布數據。另外一部分是,2014年投資建設的129個城市,這些城市需要在11月底前,完成所有監測點位儀器設備安裝并開展試運行,按空氣質量新標準要求開展監測并發布數據。
根據環保部規定,2014年,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三階段監測及信息發布城市新增的三項指標即細顆粒物(PM2.5)、臭氧(O3)和一氧化碳(CO)不參與空氣質量年度評價,這些城市只評價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顆粒物(PM10)等3項指標。但是,到了2015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則要對SO2、NO2、PM10、PM2.5、O3和CO等6項指標,按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和《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技術規范(試行)》(HJ 663-2013)進行評價。
環保部要求,177城市發布的監測數據必須上傳至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向全國發布,并同步建立本地區空氣質量實時信息發布平臺。此外,發布的信息要簡單易懂、貼近民眾,要包括AQI指數(空氣質量指數)、健康提示等,以便于公眾及時了解空氣質量狀況,并強調對公眾健康的指引,為公眾合理安排生活與出行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