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21時許,廣西北海市一青年男子李某因瑣事與其姐姐發生激烈爭吵,后覺得對面廣場的跳舞音樂太吵,一怒之下從鋪面拿起一把刀沖到廣場將正在跳舞的三名群眾砍傷。記者了解到,目前三名傷者已送醫院治療,無生命危險。(5月26日 新華網)
對于這起暴力事件,筆者瞟了一眼評論,網友大多表示“干的漂亮”。同時,廣州日報報道《悉尼市長:咱們要引入廣場舞!》網友評論則為“文化輸出……小心別后悔”。看來廣場舞在帶領中國大媽們遠離牌桌,走向鍛煉身體的道路上帶來的負面問題也越來越多。
廣場舞作為一種中國大媽們喜聞樂見的娛樂、健身活動,近年來備受關注。一方面,廣場舞遍及城鄉大街小巷,參與面廣;另一方面是噪音擾民等問題屢見不鮮,之前有成都居民每5分鐘報警一次,如今有男子嫌音樂太吵而砍人。
不可否認,廣場舞因其音樂音量大、參與人數多、活動時間長等因素,確實存在一定的擾民,但是面對擾民情況,我們只能以暴對付嗎?只能幸災樂禍嗎?
廣場舞活躍了中國的大街小巷,讓中國大媽們走出了家門,鍛煉了身體,豐富了生活,形成了特有的廣場舞文化,如何規避廣場舞的缺陷,不讓其落入如此尷尬的境地,我們要三思而后行。
首先,舞者與普通居民要加強溝通,站在雙方的立場,進行疏導,達成理解,可以約法三章,如,遇學生高考,不跳;遇春節等重大節日,不跳;遇噪音太大,整改前,不跳等,提高舞蹈隊的自律意識。其次,政府部門在公共管理方面也要加強管理,要疏亦要導,在規劃適合群眾活動的公共場所時,對場地、時長、時段、音量等進行具體且嚴格的限制,把對居民的影響降到最少。再次,可以引入第三方監管隊,收集民意,及時與舞蹈隊溝通,及時排解可能因擾民而引起的各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