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桂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發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共青團中央日前發出通知,啟動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
針對大學生創業經營場所負擔重問題,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農業產業園、城市配套商業設施、閑置廠房等現有資源,建設大學生創業園、留學人員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為創業大學生提供創業經營場所。同時要制定創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辦法,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大學生給予經營場所租金補貼。
通知還就“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貫徹落實對各地提出了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