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鹽安徽紅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廠區管線內膠乳膏狀物突然外泄到地池,并經由雨水排放管道排至灣秦河上游溝渠,造成污染。經過反復溝通核對,由平安財險、人保財險及大地財險三家公司的安徽分公司組成共保體,賠付了被保險人紅四方公司清理費用包括施救材料費用和人工車輛費用86465元。
去年6月,安徽開展為期三年的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由安徽省環保廳、安徽保監局組織,并由平安財險、人保財險及大地財險組成共保體,將337家企業列入第一批試點計劃,涉及采礦、危險化學品、化工等六類重點涉污企業。試點一年,情況如何?記者赴實地進行了采訪。
環境風險控制前移,維護環境權益
所謂環境責任保險,指的是以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
“之所以推行環責險,主要是考慮到降低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分擔企業風險,保護環境,保障受害人權益。”安徽省環保廳政策法規處楊輝認為,隨著環境污染事故頻繁發生,公眾的環境意識、維權意識增強,要求對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失賠償和訴求強烈,而企業對自身造成的環境污染賠償義務,或者無力支付,或者不自覺、不主動、不愿意支付,如此一來,既會給企業正常生產和經營帶來風險,也可能會給社會穩定帶來不良影響,進而釀成群體性事件。
中國保監會安徽監督局副局長張緒風說:“試點工作以來,保險公司在保證投保企業生產經營正常的情況下,最大程度照顧了受害者的利益,化解了企業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第一時間維護了公眾的環境權益。”
作為新中國最早建設起來的銅工業基地,銅陵有色集團公司也存在著污染物排放和環境風險,集團共支付保費200多萬元,最高賠償限額3230萬元。“推進環責險,重點不在事后理賠,而在于做大量的事前防范工作。”銅陵有色集團公司安全環保部副部長曹建國談到,“投保以來,公司沒有出現一起出險案件,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大家環保意識提高了,管理水平加強了,污染物排放減少了。集團公司2013年污染物綜合排放達標率100%。”
楊輝說:“環境風險控制工作前移,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和排放強度是環責險試點的目標。”
截至2014年1月31日,安徽已投保企業197家,保險金額23610萬元,保費1130萬元。目前環責險已賠付3筆,金額131465元。
適當補貼,與環評審批結合
各地在試點工作中,為解決初期資金難的問題,激發企業參與的動力,做了不少嘗試。銅陵市三年試點期間,每年由市財政撥付50萬元對投保企業給予適當保費補貼,對投保環責險的企業,按保費比例進行補貼;合肥市把推行環責險與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批相結合,積極引導企業參加環責險,在項目建設初期就關注可能產生的環境風險,將環境風險控制工作前移,增強風險防范能力。
安徽環保廳聯合安徽保監局結合試點行業和企業特點,組建環境污染事故第三方責任認定和損害鑒定專家庫,對擬參保的企業進行環境風險評估并劃分風險等級,評估結論作為參與試點保險公司確定承保條件及保險費率的重要依據。
試點工作中,保險公司邀請環保專家深入企業開展生產環境、生產工藝、治污設施及環境隱患檢查,開展環境風險管控培訓。
平安保險安徽分公司重點客戶部經理王懷嶺表示,目前針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承保責任包括污染對第三者造成的財產損失、污染對人員造成的傷害以及污染物的場地清理責任。“保險金額的確定依據主要參照被保險人要求的賠償限額、行業性質、企業位置、承保距離、企業的管理水平以及企業的續保情況等。”
一些企業對事故抱有僥幸,影響參保積極性
2014年,安徽又篩選出了350家企業參與試點,其中一部分是按原計劃要在第二年參與的試點企業,一部分是第一年參與試點但因故沒有參保的企業。此外,安徽環保部門計劃在池州市東至香隅化工園和銅陵市循環經濟工業試驗園啟動工業園區環責險統保,園區內50余家企業也在2014年試點中。
“今年之所以考慮將工業園區的企業納入統保,主要考慮到工業園企業生產的產品大類相似、企業集聚、企業環境風險相似。”楊輝說,保險公司進行風險評估、風險查勘時可以邀請行業內的專家,統一進行現場查勘,節約時間,提高效率。
談到環責險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困難,楊輝認為,新《環境保護法》雖然為今后推行環責險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并沒有相關的強制措施,“同時,一些企業認為自身環境風險小,對環境污染事故抱有僥幸態度,而且擔心在事故發生后保險公司分擔風險的能力不夠等,使企業參保環責險的積極性受到不同程度影響。”
安徽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呂斌認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購買應該帶有一定強制性,特別是對那些重污染、高風險企業”。他表示,企業一旦購買了環責險,保險公司就能迅速、有效地應對生產或經營活動造成的環境污染事故,更好地體現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
楊輝說,接下來要進一步運用保險費率與企業安全環保管理水平掛鉤的杠桿機制,強化企業的內在壓力和內生動力,鼓勵企業以參保為手段,倒逼其完善環保措施。
“同時,加強企業環境信息的公開力度勢在必行,只有實現政府、銀行、保險等部門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為保險公司勘查、定損與責任認定提供支持,才能把控災害損失風險,準確厘定環責險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