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廣東、河南等多個城市的不少小區,都有業主代表向代管部門申請查詢資金賬戶情況。但是,想摸清這些住房“養老金”實際產生了多少利息,卻困難重重。南都記者了解到,2013年深圳維修資金增值收益實際到賬4 .21億元,應計利息為3 .56億元,年應計收益率為4 .18%。深圳計劃試點由業委會自行管理維修資金,目前還在進行摸底調研;廣州醞釀已久的《廣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草稿)》有望很快進入征求公眾意見階段。
南都記者昨日從廣州國土房管系統不愿具名的知情人處獲悉,廣州目前約130億物業維修資金,已經使用了1億多一點,這筆房屋“養老金”的使用率約為1%。
兩年前的2012年11月,維修資金主管部門、廣州國土房管局下屬的廣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牽頭,聯合銀行等單位及專家就這筆“沉睡”的房屋養老金對媒體答疑,當時公布的數據是廣州有81.26億元物業維修資金,只使用了7997萬元,使用率不足1%。可見,兩年過去,廣州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率并無明顯改變。
記者從相關人士處獲悉,廣州物業維修資金目前主要通過“定期”方式理財。據這名人士介紹,今年以來的利率已經超過4%,以“兩年定期上浮10%”的標準計算利息。該人士說,與之前相比利息提高了,而且只要業主提出申請且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程序,“申請基本都會獲得通過”,而且需在10個工作日完成辦理流程。
該人士還透露,廣州醞釀已久的《廣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草稿)》有望很快進入征求公眾意見階段。
廣東省華南和諧社區發展中心主任周活寧多年來一直呼吁物業維修資金應“還管理權給業主”,他說,即便如今政府職能部門依照的是相關文件精神(如165號文,即2007年建設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但還是違背了《物權法》中“籌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應由業主共同決定”的規定,周活寧呼吁應取消物業維修資金需要獲得行政許可業主才能使用的規定。
周活寧是一幢220戶單體樓小區的業委會主任,幾年前曾與相關職能部門爭取,希望統一存在某銀行支行的所在小區物業維修資金可以轉存到他所在轄區支行,然后業委會將與轄區支行“講數”,希望以“50%買國債、30%存定期、20%留活期作不時之需”這樣的方式為自家小區的房屋“養老錢”理財,不過最終爭取以失敗告終。
周活寧呼吁將物業維修資金所有權和管理權還給全體業主,這筆“養老金”存放在哪里不應政府說了算,該由全體業主自主決定。此外,也應把如何管理這筆錢的選擇權還給業主,“我聽說有些公益性質的基金甚至有11%的利率”,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