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農村文明是母文明,城市文明是子文明,城市是鄉村的孩子,不能因為孩子長大了就否定母親。”城市化委員會專家委員、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張英洪署名文章《鄉村治理要強化維護發展農民基本權利》如是描述。在文章中他提出:要深化對鄉村治理的認識,明確鄉村治理的目標,認清鄉村治理面臨的重大轉型與問題,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的改革重點,樹立鄉村治理現代化的新觀念。
他提出要樹立鄉村治理現代化的新觀念:一是要重新認識鄉村價值。長期以來我們認為城市優越,農村落后,城市優于農村。“事實上城市與鄉村,它們是兩種不同的文明,我們認為農村文明是母文明,城市文明是子文明,城市是鄉村的孩子,不能因為孩子長大了就否定母親。我們必須要正確對待兩種文明,不能以一種文明凌駕于另外一種文明之上。”二是要樹立規則意識。沒有規則意識、法治意識,就很難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十八大提出建設法治中國,這是鄉村治理現代化的基本方向和要求。
張英洪說,在社會轉型過程中有很多的問題需要我們探索,也需要我們每個人轉變一些傳統的觀念,需要樹立一些新的觀念。“我們要秉持以人為本的基本理念,人活在世上,都希望活得有自由、有尊嚴,都希望有基本的權利保障和社會公平正義,這是實現鄉村治理應當達到的基本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