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頒布的《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規定》9月1日起全面實施。城市化委員會副主任、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胡存智指出,一些地方已經主動轉變土地利用方式,不斷探索新的用地和管理方式,推出一系列好辦法、好措施。比如上海市規定未來城市的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規劃目標范圍內,努力實現“零增長”,建設用地總量不再增加;山東省和江蘇省規定,工業不再建單層廠房,建多層廠房可以減免城市基礎配套設施費用,促進企業自發節約集約用地;湖北省規定閑置土地的閑置費用由地方稅務部門按照土地出讓金價款20%代征,促進企業盤活存量用地;還有很多省市都規定要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間,在地價款等方面給予優惠。這些都是很好的制度規定,有普適性,也有推廣性。他同時表示,各地以土地節約集約為主題開展了很多專項的活動,生動的節約用地案例很多,要將這些好經驗上升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