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土地產權改革不到位,就不可能有為自己利益負責的市場討價還價主體,土地要素市場也不會真正按市場運行”。城市化委員會專家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黨國英在其發表的《農地保護不影響城市化—兼論構建土地管理體系與土地制度改革的關系》中如是說。
黨國英在文章中表示,正確理解市場經濟條件下土地要素市場的運行機制,是建立合理的國家土地管理體系的前提。土地利用中的外部性,即土地利用中產生的成本或收益外溢,是極為普遍也極為復雜的現象,盡可能使土地利用者所產生的社會成本或收益與其私人成本或收益相一致,土地資源才有可能得到合理利用。理論上說,如果交易成本為零,市場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但因為事實上針對外部性所發生的討價還價的相對成本不同,有的十分高昂,依靠市場調節不可能解決所有外部性問題,而依靠公共決策方式(少數服從多數或行政命令)會實現成本節約,提高資源配置效益。所以,對于土地資源配置,不可能絕對地依賴市場、絕對地排除公共決策。
土地財產權的保護、市場秩序的維護,需要國家權力機構發揮根本性作用。中央政府的職能部門應代表國家對國有土地行使管理職能,或授權地方政府行使管理職能。對某些特殊資源的開發,中央政府還可以行使特許權。
黨國英認為,對于一個有農業傳統的國家,政府還應行使農業用地保護職能。一是農地保護根本不影響城市化。我國目前城鄉建設用地面積甚大,按發達國家平均單位建設用地的GDP產出水平,我國現有城鄉建設用地面積總量20年不增加,也足以支撐城市經濟增長。二是在市場作用提升的條件下,農田極易受到過度蠶食。如果沒有農業分區規劃管理,除過縱深的農業區外,占農地面積30%左右的都市郊區農田就會逐步轉變為人口顯著低密度的非農業區,其中的機制這里不論。三是不論何種體制下,地方政府總有擴大城市、占用耕地的強烈沖動,只有中央政府承擔起保護農田的責任,才有助于避免或緩解此種情形的發生。
黨國英指出,從我國土地資源現實出發,保護農田的意義也十分重大。從必要性看,我們這樣一個大國,食品生產立足于基本自給,有利于降低農業成本,從而降低國民消費的恩格爾系數。這個變化的關聯影響則會改變國民的消費—儲蓄比例,擴大國民的消費需求,有利于解決困擾我們的宏觀經濟問題。另一關聯影響則是改變國民的就業模式,增大個人興趣對職業選擇的影響力,有利于提高國民的創新活力。從可能性看,我國農業資源的潛在優勢其實很大,特別在糧食生產方面大力發展旱作農業技術,可以使我國農業的競爭力與歐美比肩,這使我們不必顯著依賴國際市場解決我們的吃飯問題。這個可能性要變為現實,需要大力保護農田、按照機械化要求整理土地、促進土地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