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九江市人民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該市12日印發的《九江市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的意見(試行)》有關文件精神。
為積極營造“大九江”,推進九江城市化建設進程,九江出臺了這一文件,“意見”進一步放寬了九江市市轄區的落戶條件,基本放開了九江市轄縣(包括共青城開放開發區、瑞昌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鎮(街道)的落戶限制。規定了包括“具有中專以上(含各類職業技校)學歷,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工作單位”的十類人群,可以直接入戶九江城市戶口。
頗具新意的是,政策積極鼓勵九江廣大農民積極辦理“農轉非”,規定了“對農村承包方家庭部分成員遷入九江市市轄區和全家或部分成員遷入城鎮落戶的,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有關規定,在承包期內(1998年~2028年),允許其繼續保留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對自愿退出承包地的補償標準和辦法由各縣區人民政府制定;對宅基地使用權、林權及農房的退出補償標準和辦法由各縣區人民政府制定。”
九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葉國兵解讀稱:“對‘農轉非’到城鎮落戶的人員,根據《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3年的政策過渡期。在政策過渡期內,‘農轉非’居民繼續執行原戶籍所在地農村的計劃生育政策。”
相關統計資料顯示,2009年九江全市總人口491萬人,其中城鎮人口133.6萬人,城鎮化率27.2%,和沿海省份相比,該市城鎮化總體水平偏低。
按照一個農村居民一年消費約6000元,而一個城鎮居民一年消費1.5萬~2萬元計算,農民進城鎮后,平等享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他們的消費能力就會大幅提高。按每人一年新增消費1萬元計算,九江市各縣區近兩年內符合條件的3萬名“農民工”轉為市民后,一年就可增加3億元消費。同時,將有效解決九江地區部分企業“用工難”,進一步拉動房地產等行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