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金煜)環保部9月10日通報,新《環保法》實施的今年前7個月,全國范圍內實施新的按日計罰制度罰款數額達2.8億元以上,因環境違法而被移送行政拘留和遭逮捕的案件也接近千起。
據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鄒首民介紹,1-7月,全國范圍內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348件,罰款數額達28203.42萬元;實施查封、扣押案件共2065件;實施限產、停產案件共1347件;移送行政拘留共927起,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共863件。
按日計罰罰款總額最高的省份是河南省,達到了7479千萬元,其余罰款總額過千萬的省市包括河北、內蒙古、遼寧、江蘇、湖北、陜西。
涉嫌污染犯罪而移送公安機關的案件中,浙江省最多,共有324起,廣東省的環境犯罪案件也過百起。
查封扣押案件中,浙江省最多,達639件,占全國查封、扣押案件總數近三分之一。
北京市也有一起案件被環保部列為移送行政拘留典型案件。北京金科展昊置業有限公司位于大興區生物醫藥基地因項目未批先建,且未按要求停止建設,在北京市環保局建議下,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對該公司開發部經理許某某依法行政拘留5日。
鄒首民表示,與6月相比,7月份限停產案件數量上升44%,查封扣押案件下降21.7%,按日計罰、行政拘留和環境犯罪案件數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