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貧困村‘一村一品’產業推進行動,扶持建設一批貧困人口參與度高的特色農業基地”“讓貧困戶更多分享農業全產業鏈和價值鏈增值收益”“科學合理有序開發貧困地區水電、煤炭、油氣等資源,調整完善資源開發收益分配政策”——《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日前發布。在“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方針下,產業扶貧的抓手作用值得思考。
給錢給物不如給項目,授人以漁的產業扶貧可謂拔窮根之策。一些貧困地區已經受惠于此。比如,湖南省安化縣以黑茶產業為軸,廣泛吸納貧困農戶,使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由1993年底的65.3萬人減少至2014年的13.38萬人;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獨龍江鄉,則建立了以特色生態民族旅游業為核心的產業體系。
總結這兩個地方的成功原因,一是基于對本地資源稟賦、群眾意愿等主客觀條件的把握,發展帶動面廣的特色或主導產業;二是尊重市場經濟規律,構建了較為完整的產業鏈。但從全國來看,“產業扶貧”的大氣候尚未形成,因為產業如何確定、技術如何引進、資金如何籌集等,都是實實在在的難題。
目前,我國很多貧困地區擁有豐富的農產品資源,但初加工不多,深加工更少。這種“有產品無產業”的狀況急需改變,這就需要政策的有效引導,著力推動貧困地區一鄉有“一業”、一村有“一品”,可與農業產業化企業合作建設加工廠等,同時采取申報“地理標志產品”等舉措,打響地區特色產業的品牌。
完善利益分享機制也需要重視起來。要想讓貧困群眾真正分享產業扶貧的成果,一方面要強化法治理念,在合同中明確貧困群眾從何得利,比如獲得土地流轉收益。另一方面,可以充分發揮專業合作組織的作用,使各類專業合作社成為貧困群眾之家,發揮致富能人的帶動作用,激發群眾脫貧致富的動力。
對于底子薄、競爭力弱的貧困地區而言,資金是一個共性難題。發展產業,進而構建產業鏈,錢從哪里來?一方面,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等要確保增長幅度,進一步向貧困地區傾斜。另一方面,要通過稅收優惠、貼息支持等措施,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扶貧產品和服務。上述《決定》提出的“引導中央企業、民營企業分別設立貧困地區產業投資基金,采取市場化運作方式,主要用于吸引企業到貧困地區從事資源開發、產業園區建設、新型城鎮化發展等”,便頗具針對性。
在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的說明中,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到2020年,通過產業扶持,可以解決3000萬人脫貧。”關系3000萬群眾的“產業扶貧”,這道沒有統一答案的民生必答題,考驗著政府部門、市場主體、貧困群眾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