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濟日報》頭版頭條刊登《農民工進城買房潛力有多大——河南房地產去庫存調查》,報采訪組以我國人口第一大省和勞務輸出大省的河南省為研究樣本,深入進行調研采訪,回答了目前房地產庫存壓力在哪兒?農民購買商品房的意愿和能力如何?把回購商品房作為保障房是否可行?等一系列可望而不可即的話題,為2016年經濟社會發展要抓好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五大任務奠定了基礎數據和鮮活的信息。
談到農民進城買房,筆者頗有感觸。前年秋天,用住房公積金辦按揭貸款,為兒子購房結婚。從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到用于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等,辦下來花了整整七天時間。就在簽訂住房合同拿鑰匙的當天,親眼目睹了一外出務工的農民,肩扛一塑料口袋現金去購房,除了用驗鈔機點錢外,三下五除二不到半天新房到手了。當時自愧一個公務員不如一個農民工。
這些年,國家各方面都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現如今,困守在莊稼田里的農民實在不是多數,絕大多數的農民,尤其是年輕的農民,或者經商,或者進城務工,他們的眼界不比誰差到哪里去,他們的生活的質量也提高了許多,他們也追求時尚,也會玩電腦玩手機……所以,許多農民在城里買了房、購了車、安了家。
根據平時掌握的情況看,農民進城買房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一是把孩子送到縣城上學,不僅有好的學習環境,還給孩子一個好的居住環境,但是大多數都是爺爺奶奶和孩子住,年輕人在外務工;二是鄰居之間互相攀比,有的村幾乎一個自然莊都在縣城買了房子;三是進城務工、上班,為了節約時間;四是農村現在結婚在亂這么一股歪風,很多人看對象,首先就問在縣城有沒有買房子,沒有就拜拜;等等。
平心而論,農民進城買房去產能、去庫存,應該是一件大好事。一方面,能夠拉動經濟增長;另一方面,對進城買房農民的自身生活質量的改善和提高也具有促進作用,應該為此點贊。但是,筆者看到網上有一些觀點認為“鼓勵農民進城買房就是讓農民為房地產救市去庫存”等,這樣的觀點,筆者實在不敢茍同。
所以說,要想從根本上激發農民進城買房的積極性,除了實施買房補貼、稅費減免、保留原農村權益等政策外,首要的是從如何提高農民的收入、提升附加在城市商品房上的各項宜居指標方面下功夫。如加大農業保護和扶持力度,讓農民在增產的同時也能夠增收,盡量避免增產不增收、收益不穩定的情況。與此同時,還要大力發展城鎮工業和第三產業,優化地方就業環境,提高農民進城務工收益。除此之外,地方政府應在諸如就業、看病、上學等惠民政策上,切實給予進城農民與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和便利,甚至一定程度上更加優惠,讓農民切實感受到進城買房物有所值,提高農民進城市買房的積極性,以至于加快推進城鎮化進程。惟有如此,才能盡快縮小城鄉差別,走科學發展、集約高效、功能完善、環境友好、社會和諧、個性鮮明、城鄉一體協調發展的新型城鎮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