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北京市啟動了交強險電子保單試點,為在京車主購買車險提供了方便。然而北京新規中“不需再將綠色的交強險標志張貼在汽車風擋玻璃右上角”的便民之舉在全國其他城市還未獲得普遍認可。保險行業統計顯示,截至2017年8月30日,已有34位北京車主因此被外地交警查處。(9月18日《北京青年報》)
“電子保單”將傳統紙質保險合同,以電子文書的形式替代,客戶通過保險公司或保險中介官方網站可查詢、下載、打印保單,并可在網上進行保單有效性驗證??蛻粼谵k理“電子保單”的保全、理賠業務時無需提供保單?!半娮颖巍本哂邪踩⒏咝?、省心、便捷、環保等獨特優勢。特別是,北京率先推出的交強險“電子保單”,無需將交強險標志張貼在汽車風擋玻璃右上角,更是便民之舉。然而,令人尷尬的是,交強險“電子保單”,在全國多地遭遇了“水土不服”,目前,已有34位北京車主因此被外地交警查處,這顯然是北京交管、保險部門始料不及的。
北京保監局表示,北京地區交強險“電子保單”試點,經中國保監會批準,且實施前得到了公安部交管局的認可和支持。然而,多地交警部門查處北京車主,也是有法律依據的。根據《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而北京試點交強險“電子保單”,規定“無需將交強險標志張貼在汽車風擋玻璃右上角”,顯然違反了上述規定。
針對交強險“電子保單”,在全國多地遭遇了“水土不服”,北京保監局表示,今后將加強與公安交管部門的溝通協調,爭取能夠周知全國各地交管部門為北京交強險“電子保單”試點提供支持。同時,被外地公安交管部門處罰的車主,保險公司將給予相應經濟補助。這些措施,也許能減少北京車主的經濟損失,但并非治本之策。既然推進交強險“電子保單”,是一項利民舉措,就不能由北京一座城市單兵獨進,應在全國統一實施。
換言之,交強險“電子保單”,應盡早實現全國“漫游”。首先,國家保監局及公安部交管局,應出臺頂層設計,在全國統一推行交強險“電子保單”,做到全國一盤棋,步調一致,扭轉地方“各自為政”的局面。同時,建立全國統一的交強險“電子保單”信息查詢平臺,實行全國聯網,資源共享,互聯互通。特別是,公安部交管部門應盡早出臺相關意見,明確交強險“電子保單”及“不放置保險標志”的合法性,避免車主因立法缺位而利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