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面臨的科技創新因素制約
企業技術創新能力不足,企業的發展方式沒有根本改變。提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是關系我國產業發展和科技創新能力提升的關鍵,也是加快發展方式轉變的迫切要求。盡管改革開放后我國出現了一批像華為、中興、海爾、奇瑞這樣一批創新能力較強的企業,但從整體上來看,我國企業技術創新能力與加快發展方式轉變、實現產業結構升級的要求還有較大的差距。
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企業科技活動整體呈現一定的下降態勢。1995年,我國大中型工業企業中,有科技活動的企業數所占比重為 56.9%,2001年下降為45.7%,2008年進一步下降為37.1%,總體呈現下降趨勢。也就是說,有近2/3的大中型工業企業沒有科技活動。二是有科技機構的企業比例整體呈現下降趨勢。1995年,我國大中型工業企業中,有科技機構的企業數所占比重為39.8%,到2001年下降為26.2%,到2008年下降為24.7%。也就是說,大約有3/4的企業沒有設立科研機構。三是企業引進消化吸收經費比例仍然過低。2008年,我國企業引進技術消化吸收費用與技術引進費用相比僅為0.24∶1。從國外經驗來看,日本、韓國引進技術消化吸收的費用高達引進費用的3—10倍。上述數據表明,我國絕大部分企業的發展主要不是依靠科技創新能力的提高,而是依靠非科技創新的要素。如果作為微觀經濟主體的企業的發展方式不轉變,整個宏觀經濟的發展方式就很難根本改變。
創新成果產業化水平較低,影響創新效率的提高。目前,我國科技成果轉化能力仍然有很大的改進余地。教育部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我國高校每年取得的科技成果在6000—8000項之間,實現成果轉化與產業化的不到1/10。我國目前每年取得的科技成果達 3萬多項,并且擁有上萬項省部級科研成果,2萬以上專利,科技成果推廣率大約15%,真正大面積應用并獲得可觀經濟效益的很少。
科技成果轉化一個很大的制約因素是中試環節薄弱。目前,我國50%以上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缺乏中試設備和中試資金,不具備中試的條件。有中試設備的多數也因缺乏資金,中試設備陳舊,得不到更新而不能進行現代科技成果的試驗。企業傾向于獲取比較成熟的技術,一般也缺乏中試條件。中試環節薄弱,造成許多應用技術難以進入生產環節。應用型科技成果不能轉化成工程化技術、產品或產業,其第一生產力的作用就無法發揮,同時也就不能支撐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關鍵技術依然受制于人,阻礙產業鏈的進一步提升。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國技術依存度雖然有所下降,但是許多關鍵產業核心技術受制于人的局面仍然沒有得到根本的轉變。一方面,我國產業技術中自主知識產權少,2009年發明專利中國外授權量達到總量的49.1%,其中絕大部分集中在高新技術產業領域。據統計,美國、日本擁有的三方專利占世界總量的58.8%,而我國僅占 0.9%。自主知識產權的缺乏,導致我國許多產業的關鍵技術嚴重依賴國外,成為產業進一步發展和進入國際市場的瓶頸。另一方面,我國生產裝備特別是技術裝備水平還比較差,大量技術裝備,特別是高端產品主要依賴于進口。裝備制造業雖然規模較大,但真正體現行業競爭力的高精尖加工工藝和重大技術裝備仍然比較薄弱,市場急需的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的技術裝備和產品嚴重短缺。如果在關鍵技術領域不能有效突破,且又不能從國外獲取這些關鍵技術,產業升級和新興產業發展以及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就會比較緩慢。
科技資源布局不均衡,區域創新能力差異較大。我國科技資源的空間布局呈現差異化發展態勢,區域科技資源大體呈東中西地帶性分布的格局。據測算,我國區域R&D資源配置效率整體上也呈現東部沿海、東北、中部、西部依次遞減分布,其中東部沿海地區的 R&D資源配置是最有效率的,西部地區配置效率最低;東部沿海10個省份的 R&D資源配置效率差異很大,并且這種差異還在擴大,而中部6個省份和西部地區12個省份的配置效率差異比較小。我國科技資源配置格局和配置效率的差異導致不同區域創新能力的差異,這就決定了不同區域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內涵應有所不同。
推動自主創新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對策建議
按照市場經濟規則轉變政府管理方式。推動自主創新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必須以市場經濟體制為基礎,同時發揮政府的引導和宏觀調控作用,但對政府的行為必須要有所規制。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的政府部門顯然擁有更多的權力,這種權力如果不被恰當地運用,就可能成為阻礙自主創新和發展方式轉變的因素。因此,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首先需要轉變政府的管理方式。一是規范政府的權力。二是突出政府管理的重點。三是加強政府監管職能。
引導企業成為自主創新的主體和轉變發展方式的主體。企業的主體地位并不排斥高校和科研機構的主體地位,創新資源向企業積聚也不意味著把財政科研經費主要投向企業。企業的主體地位是說企業要和其他主體一樣主動承擔主體的責任。一是企業要把創新作為發展的基本動力。企業用粗放的、外延式的增長方式盡管可以獲得一時的快速增長,但這種增長難以持續,這樣的企業也不具備國際競爭力,因為傳統的自然資源、勞動力等比較優勢正在逐步消失。二是產學研合作要面向企業和市場的實際需求。高校和科研機構的科研活動從開始階段就與企業和市場需求對接,這樣就避免了科研成果無市場前景或先開發出科研成果再找企業進行轉化情況的出現,從而實現科技與經濟的緊密結合。三是政府要重視從市場需求拉動企業的技術創新。對于新產品尤其是首臺首套產品,政府采購十分重要。在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制度中,要真正對自主創新產品給予適當的傾斜。盡管有的西方國家對我國的政府采購政策乃至自主創新政策提出質疑甚至攻擊,但自主創新是我們的國家戰略,涉及國家的核心利益,因此,自主創新戰略和政策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
有序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依靠自主創新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固然需要引進國外先進技術,但必須立足自主創新,掌握核心關鍵技術,否則,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就會受制于人并被鎖定在低端環節。要在具備基礎條件和技術優勢的一些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推進產學研用結合,加強科技聯合攻關,掌握發展的戰略制高點,提高產業的核心競爭力。
建立鼓勵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變的激勵機制。科技成果只有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才能發揮科技創新在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中的作用。近幾年,研發投入以平均20%以上的速度增長,其中大部分經費投向了高校和科研機構。高校和科研機構本質上是以知識生產和人才培養為主要宗旨的機構,必須建立一種有效的激勵機制鼓勵其把有市場前景的科研成果轉化成產品和產業。
依靠自主創新加快轉變外貿發展方式。對外開放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必須長期堅持,但我國目前對外開放的層次和水平還不高,主要表現在出口產品競爭力不強、熟悉國際談判和貿易規則的人才不多、對一些重要資源缺乏國際定價權、引進國外高技術不夠等。在后金融危機和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新形勢下,要依靠自主創新加快轉變外貿發展方式,擴大和深化對外開放。一是重視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充分利用市場這一重要戰略資源,通過部分市場的讓出換取關鍵技術,再通過技術引進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形成自主創新能力。我國三峽電站建設的經驗說明,“市場換技術”戰略只要運用得當,關鍵技術是可以引進的。二是優化出口產品結構。逐步縮小原材料和初級產品的出口,提高高技術產品和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的產品出口比重,鼓勵軟件設計、電子商務、現代物流和管理咨詢等現代服務業出口,積極承接國際服務外包,引導我國的經濟發展方式從粗放型向集約型、從低端化向高端化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