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隊員和攤販居然面對面“下跪”?近日,一組照片在網上熱傳:一名身穿“城管執法”背心的城管隊員與一名攤販面對面跪著,旁邊站滿了圍觀的市民。截至昨天,該組照片已被2.6萬多名網友點擊觀看,近百名網友在帖子下留言討論......“當天下跪時沒考慮太多,就是感覺對方年紀比我大,他跪在我面前肯定不合適,所以我也只能跪下。”昨天下午,38歲的曹祥超告訴記者,最近兩天,他在新民眾樂園的后門又看到了這名下跪的攤販,“他不知從哪又搞了一輛小車,繼續占道賣菠蘿。”(4月15日《武漢晚報》)
占道經營——車輛被扣——攤販下跪——城管對跪!此處“對跪”,似乎是一種“相互尊重”,似乎是一種“柔性執法”,但我覺得,“對跪”不如“對話”。
事實證明,這種“對跪”,最終仍是解決不了問題,那位攤販“繼續占道賣菠蘿”。無論你是“鮮花執法”、“圍圈執法”,還是“對跪執法”,此類的“花樣翻新”,都是些“表面文章”而已。
矛盾的所在,一方面,城管要執法,城市要“光鮮”,而另一方面,攤販要生存,“攤販要吃飯”,孰是孰非,應該有一個對話的平臺,應該有一個評理的地方。
城市的道路,是一種公共設施,如果你小商小販騎路買賣,當然影響他人的交通。但,小商小販,他們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為養家糊口,做點小生意,也的的確確“大不易”。而面對“城管與攤販”這一對矛盾,雙方能心平氣和地坐下來對話更好;如果“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而問題仍然解決不了,不妨請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市民代表參與這種“對話”,讓矛盾雙方“有理擺到桌面上”,還可以將這種“多方對話”搬到當地新聞媒體上,來讓社會各界評判。
城市里,當然不應該“占道經營”,這個道理,擺攤商販不應該不懂;但,另一方面,只要不占道而不影響大家的正常交通,無論是“大街”還是“小巷”,于拐拐角角之處,讓人家擺個攤子而養家糊口,這也是一種“就業”,也是在給政府分憂。這其間,你不能說“交通事大,就業事小”,你不可為了城市的光鮮而統統取締報刊亭,你不能為了“捆綁收費”而讓鳳凰古城那些小商小販關門歇業,問題的兩個方面,都應有所兼顧,都應得到妥善解決。
改“對跪”為“對話”,城管與商販,都要有誠心和耐心,都要“換位思考”,什么時候問題解決了,什么時候才“話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