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分組審議國務院城鎮化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針對當前城鎮化過程中存在的農民工融入城市難、土地城鎮化快于人口城鎮化、“城市病”等突出問題,不少委員認為,城鎮化轉型發展勢在必行,要從“速度型”向“質量型”轉變。
避免新市民變游民、新城變空城
烏日圖委員說,據測算,2003年~2008年,中國平均每增加一個城市人口,約產生50萬元的城鎮固定資產投資。而且農民變市民后,需求結構會發生很大變化,吃、住、行等各領域對經濟都有巨大的拉動。現在一些地方看到了這個“好處”,于是出現了建大規模的農民城,不顧自身經濟實力大搞造城運動等。
“城鎮化絕不是把村莊改造成城市,而是農業人口向城鎮的遷移,是資源要素集聚和經濟發展意義上的城鎮化。”烏日圖認為,城鎮化的推進與經濟發展的程度要匹配。如果超越經濟發展水平,會由于缺少產業支撐出現空心化,其結果必然是人去樓空一身債。
辜勝阻委員提出,推進城鎮化,要統籌“人、業、錢、地、房”五要素,同時防范五大誤區:一要防有城無市的過度城鎮化,城鎮化缺乏產業支撐,避免使新市民變游民、新城變空城。二要防有速度無質量的城鎮化,避免地方一哄而起搞“大躍進”,一味追求城鎮化的高速度和規模擴張,陷入速度至上陷阱。三要防城鎮化的“房地產化”,過度依賴土地財政,避免過高地價推高房價、陷賣地財政陷阱。四要防地方政府以地生財,消滅村莊,大量農民“被上樓”,陷掠奪式發展陷阱。五要防特大都市“大城市病”,避免重物的城鎮化而輕人的城鎮化,陷高樓林立而居民幸福感下降、特大城市人口膨脹、環境惡化、資源粗放開發陷阱。
真正融入前,要當“有地市民”和“有業農民”
在蔡昉委員看來,“52.6%的常住人口城市化率,與35%的非農業戶口人口比重之間,這十幾個百分點的差距其實就是基本公共服務的差距。”
想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城鎮居民和農民的二元結構,他們的中間體就是農民工。委員們認為,2.6億農民工真正融入城市,成為市民,關鍵是要有穩定就業和享受基本公共服務,這是城鎮化的一個重要任務,也是未來城鎮化的一個重要標志。
馬瑞文委員說,農民工在城鎮化的過程中必須讓其具備兩種身份,第一種叫“有地市民”,人進了城,通過流轉租賃,在當地仍然有地。因為土地對農民來講,既是生產資料,又是生活資料。在當前農民工進城之后,包括就業的各種保障都不穩定的情況下,保留農民的土地,允許農民帶著土地當市民,應該是必然的選擇。如果不這樣做,農民沒有退路,而且農民在城市的就業不穩定、收入不穩定,這個農民工名義上叫“市民”,但是實際上沒有任何意義。
第二種叫“有業農民”,在城市里有職業的農民。農民進了城,無論是長期的還是臨時的,都有一份職業,最好是長期的、穩定的職業,但是他也有土地,農民的身份不要輕易改變。在長時間之內,同時具備以上兩種身份,可能是一種漸進、穩妥的城鎮化的道路。
城鎮化應做“農業影響評估”
委員們認為,城鎮化建設要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總體規劃,科學規劃,逐級規劃。而在規劃和設計之中,農業是不可忽略的重要部分。
烏日圖說,城鎮化的基礎是農業現代化。中國有十三億多人口,要解決好這么多人的吃飯問題,農業的基礎地位始終不可動搖。現代農業的規模化生產會極大提高農業生產率,為城鎮提供農業產品,同時也使大量農業人口有條件脫離農業轉移至工業和服務業,為城市經濟發展提供勞動力,直到農業勞動生產率與工業勞動生產率相當,農村剩余勞動力項城市的轉移才會完成。
“如果城鎮化的發展,破壞了我們的糧食和農業保障,就應該制止。”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劉佩瓊發言時稱,在規劃中,應將城鎮化對農業的影響,做必需的調研,就像我們做的環境評估一樣,應該也做一個“農業影響評估”。如果不做好評估,等破壞以后再進行補救就很難,這對我國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