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連續幾天來,浙江溫州市先行先試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消息受到廣泛關注,源于溫州市出臺《農村產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稱“《暫行辦法》”),辦法規定,溫州在10月1日起,12類農村產權可在農村產權交易所公開交易,這意味著溫州農民手中的土地、房屋等將被允許買賣。
談及新型城鎮化中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城市化委員會專家委員、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專家馬慶斌認為,土地歸根結底還是財務分配最重要的一個抓手。農民上樓是上樓了,地也沒了,當然他也沒有就業機會了,那個時候“三無”農民就出現了,要是從以往簡單的、一次性的補償農民,到逐步實現實現增值收益長期共享,農民不斷的長期享受這塊土地進入市場以后的增速收益,包括他的財富也是被專業化的機構統一管理,而不是農民自己打牌、賭博了。政府有一個很重要的任務,就是要讓農民學會去管理這筆巨大的財富。
在接受經濟之聲《天下財經》電話連線點評時,馬慶斌說:“土地制度改革的目標應該是城鄉一體化,核心就在于城鄉之間的土地、資金、基礎勞動力等要素,按照市場的原則進行自由、平等、雙向流動。農民可以進城務工,那么城里人為什么不可以承包耕地來開展規模化的現代農業?是不是可以建議先逐步打破行政邊界進行一個土地的流轉,下一步我想就是突破身份的限制,不管你是城里人還是農村人,只要你能推動農村的發展,我就讓你進入農村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