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太原12月21日電(實習生 郭宇)為加強對全市醫療機構依法執業的監督管理,增強醫療機構的主體責任意識,保障人民群眾就醫安全,太原市衛生局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市3383家醫療機構推行衛生監督信息公示制度。今后,患者到醫療機構就醫,可以根據醫療機構門診大廳懸掛的“衛生監督信息公示欄”公示的信息,方便、快捷的了解醫療機構依法執業情況,做到知情就醫、選擇就醫。
12月17日,太原市衛生局在太原市衛生監督所舉行衛生監督信息掛牌儀式,首批掛牌機構包括太原市二院、太原市三院、萬柏林區中心醫院、太原市類風濕病醫院、山西省廣播電視局衛生所、山西省康樂幼兒園衛生所等10所醫療機構。公示的主要內容醫包括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療服務信譽度等級、依法執業承諾書、投訴舉報電話、服務宗旨和職業操守等。
同時實行醫療服務信譽度等級評定,由市、縣(市、區)衛生局統一組織,各級衛生監督機構按照誰監管、誰評審的原則,根據《太原市醫療機構量化分級監督管理實施方案(試行)》的要求按年度進行評定,分A、B、C、D四個等級公示:A級為示范化醫療機構,B級為規范醫療機構,C級為合格醫療機構,D級為不合格醫療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