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河口縣耗資2.7億元建成的文化長廊,僅僅建成3年后又面臨被大部分拆遷的命運,拆遷和補償費預算將達3億元左右。這一“短命工程”很是讓公眾心疼,本報6月20日曾發評論。但據媒體昨日報道,當地政府又有說辭,6月21日就此事回應稱,“當初建設的2.7億元是招商引資,并沒有動用財政資金”,因此一建一拆并未浪費近6個億,反而是開發商為河口人民作出了貢獻。
河口縣人民政府發言人的這一說法,很像一個精明商人的口吻:誰說我浪費了納稅人的錢?當初是開發商投的資,現在我花錢贖買回來拆掉大部分,還占了便宜呢!可稍有點分析能力的人都會質疑:素以追求利潤為第一要務的開發商,為何反會讓你占便宜?
如果說一個“短命工程”被贖買后拆掉大部分,開發商仍“作出了貢獻”,多半只有兩種可能:要么開發商是慈善家,付出不圖回報;要么市場艱難,開發商無以為繼,只能讓政府“擦屁股”。可從媒體報道的情況來看,這兩種情況都不存在,莫非是開發商被忽悠了,拿著錢往政府設置的陷阱里扔?若果如此,那豈不是當地政府給自己招商引資的誠意和公信力抹黑?
近年來,“短命工程”在國內實不罕見。北京一體育館剛裝修一新就要被拆除;呼和浩特市明澤未來城建成不到3年,就要拆遷;成都市投資數十億元三年兩次打造“非遺公園”;海口“千年塔”不到9歲,就要“退役”…… 幾乎所有“短命工程”被曝光后,當地政府部門都會找出各種借口來搪塞,有的甚至睜眼說瞎話,一不小心就蹦出新的“雷語”。對于勞民傷財的“短命工程”,如果一句瞎話就能很輕松地掩飾過去,缺乏嚴厲追責,這樣的窮折騰、瞎折騰不知還會冒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