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7-15 15:07:39
來源:光明網 作者:評論員
據新京報報道,在侯落鴨村,村長侯志強因“愛打仗”、沒人敢惹,常毆打、敲詐村民,而被稱作“南霸天”。他還用暴力威懾村長選舉,并自填選票,最終以接近全票獲選。在他第十次敲詐村上的養豬戶鄭某一家,并起糾紛后,村民鄭某用鐵鎬將其打死。鄭某為此獲刑8年,但96名村民于今年聯名上書河北省高院,為其求情,稱其是“為民除害”。
毋庸置疑,“村民打死村長”是起刑事案件,當依法定程序辦理。可近百人為涉嫌故意殺人的村民求情,足見問題并沒面上呈現的那么簡單:要看到,村民聯名求情的緣由,是涉事村長侯志強為惡一方,也激起民怨已久。就此而言,埋藏在此案下的“案中案”,也亟待廓清。
就新聞內容看,侯志強的好勇斗狠、蠻橫霸道,著實讓人瞠目:他只要不高興就會對人動手,村民都得“躲著他走”;他還干預選舉,私自扣留選票,誰不選他就會被找麻煩;他還數度因故意傷害入獄,幾乎是在監獄、出獄、犯罪再進監獄中度過……而這些細節拼成的個人形象圖案,就是“魚肉鄉里、為禍鄉里”的惡霸。
動輒打架斗毆、聚眾鬧事,強拿強要、欺行霸市……侯志強的種種劣跡,都契合我國司法實踐探索中的嚴打對象——“村霸”的行為特征。按理說,這類村霸藐視法規、踐踏鄉村自治規則,理應被依法打擊。
可詭譎的是,侯志強的惡行在當地似乎不被管束:他打人被報案后,總能安然無恙、毫發無傷,“打人似乎永遠得不到應有的懲罰”,以至于村民懷疑他跟警方有“特殊關系”;他破壞選舉后,當地鎮干部卻聲稱他得票很高“代表了村民的呼聲,得人心”;就連村支書也拿他沒辦法……某種程度上,對其違法行徑、活動的縱容,也是“為民‘儲’害”,正因其“村霸”行為未得以約束,才會讓其愈發肆無忌憚。
“村霸治村”,沒有良效制衡。乍看起來,這只是個村域之下的矛盾積攢,可問題升級到“養豬戶奮起反抗”和“近百人聯名求情”的地步,可見其事端的緊張。而這里面暴露的顯性問題,置于當下許多地方的基層治理情境中,都頗具典型性。廣東等地將打黑利劍指向“村霸”,也側面反映了這點。
就像東平性侵案發生后,有學者提到的,在時下的鄉村,過去依賴于宗法倫理的家族村社自治格局正在瓦解,在此過程中,部分黑惡勢力也找到滋長發展空間,對基層權力形成攫奪,并以此完成對底層民眾的欺凌劫奪。而法治下沉中的“邊際遞減效應”,又會導致法治失靈,許多村霸地痞都處在法治“無人區”。從地痞性侵到“村霸治村”頻現,本質上都根植于這種現實土壤。而這在許多只剩留守老人孩子的空心化村莊,體現得更為明顯。
很大程度上,這種亂象,伴隨著轄地政府治理的失序而衍生。基層政府的行政舉動,往往會嵌入到百姓切身利益的肌體內,也理應遵循法治路數。遺憾的是,有些地方對村霸之類現象姑息縱容,對民怨也置之不理,這也導致矛盾郁積,最終一點即爆。
在東平性侵案,當地警方作為不當、背后疑有人“打招呼”,就讓人看到治理無序的一面;而今,在該案中,村民們活在持續多年的恐懼下,也跟正常司法、行政框架下的救濟不力有關:試想,如果當地能對選舉程序嚴格把控,能形成民意聽取的常態化機制,而不是把村民訴求不當回事,“村民打死村長”的極端案例也不會發生。
地痞橫行、村霸當道,是對基層治理法治化的威脅,也會將民眾權益置于“人為刀俎我魚肉”的境地,到頭來,很可能影響到基層穩定、民眾的法治信心。就此而言,顯然有必要將鄉村社會納入公共治理視野下,實現規則覆及,避免讓鄉村淪為法治洼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