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1-06 12:05:04
來源:東北新聞網 作者:李小箐
近日,一張名為《西安交警雁塔大隊第四季度11月份專項整治月量化任務分解表》的照片在網上引起關注。照片中顯示,該大隊將本月罰款總金額定為23萬零500元。對此,西安交警雁塔大隊回應稱,這只是一張“工作安排表”,并非“罰款任務表”。(11月3日 新華網)
近年來,網絡上針對交警亂罰款的聲浪此起彼伏,作為“城市交通衛士”的交警隊伍屢屢成為公眾攻擊的目標,處于風口浪尖,此次西安交警定罰款任務事件曝光,無疑再次添油加醋,將交警隊伍推向輿論“討伐”的頂峰。對此,西安交警雁塔大隊在官方微博上進行了詳細地解釋,指出該表意在強化民警責任心和管事率,同時也是為了解決西安市交通違法行為普遍的問題。但筆者認為,無論初衷為何,制定罰款任務表的做法著實不妥,以這種方式解決違法問題極易產生負面效果。
維護交通秩序是交警隊伍職責所在,處置酒駕醉駕等交通違法行為對于保障群眾生命安全意義重大,必要的罰款才能讓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紀律,對此公眾是極力支持的。但個別地區違規設置罰款任務,將罰款額度攤派到個人身上,使得交通罰違變了形、走了樣,個別交警為了完成考核任務,私自加重罰款甚至違規罰款,引發公眾不滿。
針對此次事件,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表示,已責令雁塔大隊立即糾正將工作量轉換成罰款的錯誤做法,并通報批評,后續進展有待進一步觀察。筆者個人認為,解決交通違法行為普遍問題、強化民警責任心和管事率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可以以另外的方式進行,比如強化對駕駛員的教育力度,讓他們自覺遵守交通紀律,或者以加重扣分的方式促使駕駛員不敢輕易違反交通秩序,加強對民警的監督管理讓他們認真履職盡責。種種方式都是可行的,但唯有設置罰款任務不可行,此舉容易導致交警片面追求考核結果,不惜一切代價完成目標任務,進而將罰款轉嫁到駕駛員身上。
雖然此次事件是西安交警雁塔大隊的個別行為,但作為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也負有監管不力的責任,應當深刻反思并進一步強化內部管理。同時,其他地區的交管部門也應當吸取教訓,糾正交通罰違工作中存在的違規行為,確保交警隊伍嚴格遵守組織紀律,不可隨意侵犯駕駛員利益,對外塑造良好的形象,切實履行“城市交通衛士”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