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1月10日,城市化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副理事長李兵弟應邀參加在北京召開的“第4屆中國新型城鎮化峰會”,在發言中,李兵弟提出一系列疑問:農村發展下一步涉及到財政問題,其中有一個重要問題,就是農村的公共品的問題,農村到底有沒有公共品?農村的公共品應該由誰來投資?農村公共品的未來,城鎮化基本實現之后,又應該以什么樣穩定、長期、可以看得見的公共財政渠道來予以扶持、幫助等等,都是問題。
李兵弟表示,我們立足于現在的制度設計:其一是城鎮化問題中涉及到的,中央曾明確表示,目前主要解決的是飲水、出行、住房和農村垃圾、生活污水問題。未來城鎮化的實現,留給我們最多的時間是15年,最多到2030年。而后形成的100余萬個村莊和1萬個傳統古村落,都將涉及到農村公共品問題,也會涉及到財稅體制問題。
李兵弟認為,應該把當前的城市建設維護稅,改革城鄉建設維護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分別在城市和農村征收。他表示,如果今后稅收不改革,那么農村大量公共品維護、管理的財稅體制或資金渠道將無從而來,因此李兵弟建議,這些重大問題應納入到財稅體制中進行研究的,最佳方式是能夠形成獨立稅種、專征專管專用,改變部門為主的特點。他表示,進一步講,隨著改革的深入,以前鄉紳制度已經不復存在,農村集體組織解決問題的渠道也將消失,只能依靠財政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