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擬建動態補貼機制 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
時間:2015-03-21 09:09:17
來源:城市化雜志
為進一步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簡稱PPP),浙江將建立動態補貼機制,以應對社會資本對PPP項目收益受損的擔憂。日前,浙江省政府下發了《關于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出,對項目收入不能覆蓋成本和合理收益的,可通過政府付費等方式給予適當補貼。政府應以項目運營績效評價結果為依據,綜合考慮產品或服務價格、實際收益率、財政中長期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動態補貼機制。《意見》同時提出,除最低需求風險外,政府補貼不得承諾社會資本回報水平。作為浙江推廣PPP的全程指導和監管部門,浙江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政府內部對PPP項目未設推進時間表,不會因“急于完成任務”而降低社會資本參與PPP項目的門檻,確保每一個公共服務項目的合作都公開公正公平;PPP項目將規定合作糾紛協調處理機制、合作中途退出機制等系列保障機制,重在市場化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