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在談到采取哪些舉措減少類似福喜事件發生等問題時說,福喜事件雖是個案,但對修改食品安全法很有啟發。為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生產經營應該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法律要求,對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都作了明確的列舉和要求,也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如現行食品安全法和修訂草案都規定了禁止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還在加強對食品保質期的管理,進一步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進一步保護舉報人,鼓勵知情者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防止打擊報復等等各方面都作了規定。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現在還在審議中,下一步還要根據各方面的意見,對草案作出進一步的修改,使草案的規定更加縝密、更加完善、更有針對性,使這部法律在實踐中有效地發揮作用,來保護老百姓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