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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在2014年12月29日17時40分突然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實行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的通告》,拋出“限購令”,同時公布“限外”方案;18時政策生效,深圳成為我國第8個實施小汽車限購的城市?!冻鞘谢冯s志特邀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常務副院長、研究員郭萬達博士就深圳限購小汽車進行點評。
郭萬達:深圳限購小汽車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對和質疑,有人很尖銳地說深圳此舉反映了政府執政理念的倒退。對此,我覺得應該理性去看待。
首先,從網絡以及群眾的批評意見看,大致有四種聲音:第一是認為深圳限購小汽車沒有聽證,也沒有方案公布;第二是沒有看到可研報告,依據何在?第三是懷疑公務員已經車改了,對政府的決策不信任;第四是認為政府搞突然襲擊,言而無信。綜合來看,這四種聲音反映了民眾對深圳市政府在正當程序上缺失的質疑。當然,深圳市政府由人大常委會來討論決定,是否在程序上已經沒有問題,這需要請法律方面的專家予以解釋。如果真是程序缺失,確實值得政府去思考,讓法律的程序更完備。
第二層面的問題是,限購本身好不好,該不該做?我是研究經濟學的,當然主張用經濟的手段、市場的辦法解決問題,不贊成用行政手段解決問題,包括限制買房、限制城市人口規模、限制特大城市發展等,因為限制首先帶來的是不公平,而且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房地產,越限制,房價越高。
深圳市政府似乎也很委屈:停車調價等收費手段在政策上不允許。當地方用經濟手段解決不了問題的時候,也是很無奈的。從這個角度看我們就不能完全將責任歸咎于深圳市了,因為這涉及到國家在政策上的一些改革。
第三個層面,現如今,城市的車確實很多,不僅造成擁堵,而且對空氣的污染很大,這是世界性的難題,也是當前中國發展所面臨的難題,在深圳尤其突出,因為深圳近幾年私家車數量增長速度驚人,也該采取措施解決了。
在此之前,我國已經有7個城市對小汽車限購,但從最終效果來看,其城區道路擁堵、空氣污染的狀況并沒有明顯改觀。這就表明交通問題不是僅靠一個“限”字就能解決的。早些年前,我曾提出過一個觀點:除了修路、限車之外,管理到位和提高道路的有效利用率也非常重要。香港的車流量也很大,但是他們的司機、行人都很守規則,不敢亂來,他們也極少亂停車,所以香港的交通問題沒這么嚴重。另外,我們的交通體系也存在一定的問題,車流在路上沒有循環起來,往往是南北走向的車流堵塞了東西走向。道路體系存在瓶頸,沒有立體化起來。為此,交通問題的解決需要一個全面的方案。